产品咨询
技术支持
恒心、信誉、达成
优质的产品、专业的技术服务
办公时间: 8:30 - 17:30
联系人:吴经理
办公电话:0512-67527717
移动电话:136-5622-7115
2018-1-13 13:43| 发布者: hxdhuanbao| 查看: 1678| 评论: 0
在现场使用漆雾凝聚剂ab剂时,需要根据油漆污水的情况来添加使用。以下是漆雾凝聚剂ab剂的配槽说明,具体情况还是要以现场上浮或者沉淀效果来定。
基础量:初始配槽时,按水系统容积2.0-5.0‰的比例加入漆雾凝聚剂ab剂为基础量,循环均匀。在使用漆雾凝聚剂前,建议先清槽。然后添加基础量。每次补水须按2‰的比例补充相应的基础量与1/10量的烧碱。生产过程中每1-2个月应清槽一次。
漆雾凝聚剂为什么要分A剂和B剂
除漆剂ab剂是用来处理喷漆污水
两种漆雾凝聚剂A剂的比较
水性漆雾凝聚剂与油性漆雾凝聚剂的区别